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海關系統出臺了保障疫情防控物資零延時通關、應對疫情促進外貿穩增長、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的多項貿易便利化政策,以及進一步擴大進口捐贈防疫物資稅收優惠范圍的措施,全力支持外貿企業復工復產和外貿穩增長。
疫情期間,海關采取了多種靈活的查驗方式。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林倩表示,
這些智能查驗模式可以破解人工查驗存在的效率低、人力資源耗費多、隱性操作風險高等問題,大幅縮短查驗時間,節約企業成本。
林倩介紹說,遠程查驗是部分海關為應對疫情采取的更為靈活的查驗方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海關實施貨物查驗時收發貨人可免于到場的查驗模式。收發貨人在收到海關貨物查驗通知后,可選擇兩種方式不到場查驗:一是委托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二是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臺等方式告知海關無法到場,海關在收發貨人不到場的情況下實施查驗。收發貨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海關發送相關材料配合海關查驗。此外,對一些具有特殊屬性、需海關查驗人員予以特別注意的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實施查驗前聲明。部分海關還采取了集中查驗等方式查驗,減少開箱,提高機檢比例,對同時需要進行口岸查驗和目的地查驗的進口貨物,除特殊情況外允許合并實施。
據了解,海關企管部門從企業的角度入手發布問卷,指定專人擔任企業協調員,為企業量身定制個性化服務措施。根據復工日期延長稅款繳納、手冊核銷等辦理期限,按規定減免滯納金和滯報金。對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從境外進口的自用合理數量疫情防控物資,按照辦公用品范圍管理。部分海關還從不同渠道收集各國(地區)在疫情期間對中國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和管制措施,目前許多國家禁止出口口罩、手套、眼鏡、消毒劑和隔離衣等醫療物資。印度對26種原料藥及相關成藥的出口實施管制,以應對疫情暴發時可能出現的藥品短缺。
林倩提醒企業,醫藥產品出口時經常會遭遇別國因安全、質量問題扣押我國醫藥產品的情況。在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的同時,企業還要關注出口地的醫藥方面法律法規和管制措施,減少貿易摩擦。同時,建議企業發展國際醫藥外包業務,一方面可以規避醫藥產品出口遇到的貿易壁壘,另一方面,通過承接醫藥外包的方式嵌入全球醫藥產業價值鏈,可以提高我國醫藥企業研發水平,促進醫藥產業發展,提升整個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