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是指一國政府通過建立一系列審查、限制和控制機制,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防止本國限定的商品或技術通過各種途徑流通或擴散至目標國家,從而實現(xiàn)本國的安全、外交和經濟利益的行為”
出口管制的方法很多,包括征收出口關稅,發(fā)放出口配額許可證等。出口管制的商品主要包括:戰(zhàn)略物資和先進科學技術;國內生產所需的短缺的各種原材料、半成品,國內市場供不應求的某些商品;實行“自動出口限制”的商品;歷史文物、藝術珍品、貴金屬等;被列入對進口國或地區(qū)進行經濟制裁范圍的商品;出口生產國組織通過的“限產保價”的商品。
1.保護國內制造業(yè)的原料供應,防止因出口過多而影響本國經濟發(fā)展;
2.保護國內市場價格平穩(wěn),避免國外的過度需求而引發(fā)國內通貨膨脹;
3.保護技術和高技術產業(yè),避免國外競爭對手利用本國技術壯大經濟實力,很大程度上是針對技術水平比較低的國家;

4.保護和推動國內市場的制成品出口。以為限制出口會相應增加管制商品的國內供給,并能使其價格下降,原料價格下降可以降低生產成本并推動制成品出口;
5.保護國內資源,防止一些自然資源的枯竭;
6.保護具有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雙重性的珍貴工藝品、古董以及文化遺產不外流,用“出口管制”的辦法來弘揚達到弘揚民族文化的目的;
7.對某些國家實行歧視,控制某些商品或全部商品不對敵對國或不友好國家出口,遏制這些國家的生存和發(fā)展。發(fā)達國家用“出口管制”這種經濟手段迫使他國改變對內對外的政策,干涉他國內政;
8.在戰(zhàn)爭時期,以封鎖和禁止商品出運作為在政治上、經濟上打擊對手的一種手段。
出口管制是指國家通過法令和行政措施對本國出口貿易所實行的管理與控制。許多國家,特別是發(fā)達國家,為了達到一定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的目的,往往對某些商品、尤其是戰(zhàn)略物資與技術產品實行管制、限制或禁止出口。
出口管制措施:
單邊出口管制的國家通常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來實現(xiàn)其控制目標:
(1)國家專營;
(2)征收出口稅;
(3)實行出口許可證制;
(4)實行出口配額制;
(5)出口禁運。
出口管制有時是針對商品,有時是針對國家或地區(qū),因此,它也是實施岐視性出口政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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